用业务管理系统防控廉政风险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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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宁波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农产品风险管理系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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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孟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检验检疫部门承担着口岸出入境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检验检疫和监管的重要职责,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交往的快速增长,检验检疫廉政行为的机会性、复杂性和隐秘性大幅提升,预防检验检疫腐败工作面临着新的考验。如何加强检验检疫系统廉政风险的防控,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检验检疫系统在“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进程中的重要内容。本文以宁波检验检疫局开发建设的出口食品农产品风险管理系统为例,尝试着从规范和优化业务管理入手,探究加强检验检疫廉政风险防控的途径。
一、出口食品农产品风险管理系统:科学、精准、自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食品农产品出口量不断攀升。但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政府和消费者的高度关注。与此同时,传统的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不足也日益突出。
宁波检验检疫局应用风险分析理论,成功开发建设并有效运行了出口食品农产品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对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科学、精准、自动。
1.科学。该系统通过固定的数学模型,对宁波辖区出口食品农产品全行业进行产品和项目的风险评估,结合企业本底、分类、诚信、国别等进行抽批和抽项管理,按风险高低确定各报检批产品应检测的项目及检测抽检频率,自动提示各报检批产品抽中还是直接放行,抽中批是部分检测还是全项目检测,减少了人工干预,体现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科学性。同时,系统对应抽检项目的施检频率随机分布于各报检批,体现抽批的合理性。
2.精准。该系统能通过创新的16位编码技术自动识别报检产品,细分到指定企业的指定产品,并且所对应的产品是唯一的,还能对警示通报、新产品、不合格品、原料、辅料添加剂等一些特殊监控要求,通过直接布控来确定是否抽批。通过一定的计算机风险评估模型处理,动态得出该产品相关检测项目的风险值和该产品的风险高低,并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计算,动态确定每一批报检产品是否被抽中及抽中后应检测的项目。
3.自动。该系统能全面吸收来自各个主体的各类风险因素,而且经过一段时间的数据积累,系统会对原来的风险评估进行周期性评估。
二、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监管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自由、暗箱、低效
和其他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一样,在原有的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监管中,存在着政策掌握尺度不统一、自由裁量权过大、信息不透明、暗箱操作留有空间、学习跟不上、监管工作低效化等廉政风险。
1.尺度不统一,自由裁量权过大。出口食品农产品因其产品种类复杂、检测项目繁多、出口国要求各不相同等原因,造成需要掌握的政策、标准、法规、文件、预警信息等数量众多。由于精力有限,一线人员对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理解掌握程度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监管尺度松紧不一的情况。在原先的检验检疫模式下,检验监管人员的绝大部分精力是在企业、产品、检测项目的确定上,不能做到精准科学,也为极少部分执法人员从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出发甚至考虑相对人的社会地位、政治背景、经济状况甚至行贿额度等因素,在选择抽检企业、产品、频次和具体检测项目多少上滥用自由裁量权。
2.信息不透明,暗箱操作留空间。在没有实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前,相关的监管政策,如抽批比例、重点监管对象等信息仅由少数直接的检验监管人员掌握,检与不检,测与不测,受工作量、人情世故等外部因素影响很多,检验员与检验员之间、检验员与科长、处长之间、检验员与企业之间,信息公开不充分、不及时,或者公开渠道不畅通,信息存在不对称,产生随意执法、权力倒挂现象,在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产生偏私、谋私、腐败等暗箱问题。
3.学习跟不上,监管工作低效化。出口食品农产品因进口国国别较多,产品千差万别,检验要求也是各不相同,而且新的监管、检测要求变化较快,对业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加上近年来,因为食品安全问题频出,运动式的专项整治也多集中在食品农产品领域,一定程度上牵制了日常监管的时间和精力,导致很多检验员学习时间和精力无法得到保证,个人业务技能跟不上发展变化。更有少数人员为规避自身风险,对企业(产品)不论质量好差、风险高低,一味地批批留样检测,既增加了企业成本,更大大延误了出口时间,直接导致效率低下、懒政怠政现象的发生。
三、业务管理系统对廉政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统一、透明、高效
由于风险管理系统经风险评估后输出的“该报检批是否被抽中,以及该批抽中后应当检测哪几个项目”直接显示在业务员的电脑界面上,这种“傻瓜式”的操作方式让我们的工作变得更加规范和简单,检验人员在检验监管中“自由发挥”的空间越来越小,监管有效性得到加强,该系统在业务模式创新的同时对廉政风险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到了尺度统一、信息透明、监管高效。
1.创新了业务模式,统一了监管尺度。该系统能自动动态确定每一批报检产品是否被抽中及抽中后应检测的项目,还能对警示通报、新产品、不合格品等一些特殊监控要求,通过直接布控来确定是否抽批检验。由于报检批的检测项目完全由风险管理系统说了算,一线监管人员只需按照系统提示,对抽中批次进行现场查验,对抽中项目送实验室检测,或者对未抽中批次直接放行。这样一来既大大缓解了监管人员的压力,也有效避免了监管人员主观随意性,统一了监管尺度。
2.强化了痕迹管理,做到了信息透明。风险管理系统能够准确记录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实现对权力行使实施痕迹管理。通过该系统的每个报检批的检验检疫结果包括抽检比例、判定结果都会留下痕迹,记录在数据库中且不能更改,而且系统可实时查询某一批拦截单证的自检记录和实验室检测数据,从而全面掌握一线监管人员的实际操作情况,做到了信息全透明,籍此也可以做到对其工作能力进行评价,督促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同时,这套风险管理系统也对所有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进行了多次宣贯,也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加强质量自律、风险自控的责任感的提升。
3.整合了监管资源,提升了监管效能。一线人员不必再为查验一批货物而翻阅大量的文件和标准,也无需为一个企业、一个产品的风险等级评定绞尽脑汁。在专家团队、信息系统地有效运行下,能科学化地开展检验监管活动,实现了“全程监管、风险可控、动态精确、高效便捷”,使一线人员能够有的放矢地开展检验监管工作,检力资源得到充分释放,将有限的时间最大限度地投放到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上来,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升了工作效能。
《中国检验检疫》2013年7月刊